不少人喜歡跟大樹買保險,是因為意見中肯,不會因為保險代理的立場,而售買一些不適合的產品給朋友。而且年的廣告經驗,大樹會知道產品的賣點,是否真正有利於客人,若只是POP(Point of Pruchase)的廣告話題,大樹會清楚解釋那到底是什麼。
近年保險公司都會紛紛推一種名叫「多重保障」的危疾保險,大至上是當客人不幸患上危疾得到賠償後,原則上是永遠也買不到危疾保的,但這種「多重保障」附約,可以讓你「保証續保」,是一種非當吸引的賣點。
但這幾年,大樹連自己的保單在內,也沒有買/賣這種附約。當然,個中是有道理的。每次解釋過給客人明白後,都同樣會選擇不要這種附約。
因為隨著市場競爭的發展,今天的危疾保障已經是近乎完美的。就以ING保單為例,有限的供款期(10,15,20年),加上保証現金價值保証你可以取回所有供款,而且還有利息,到退休時覺得有需要,隨時以保單換錢,遠多於你所支付的保費。85歲時甚至可以隨時取消保單,也可以得到不比保額少的現金價值。而且萬一你離世,家人是可以受益的。所以隨了「不可以自殺」外,這種危疾幾乎可以取代人壽。
那麼「多重保障」附約又有什麼不好?問題不是不好,而是不抵!
以30歲女性為例,$300,000的保額大既為月供$520。那麼,二十年的供款約為:$124,800
大概在25年起,保証現金價值就相等於這$124,800,即使你不要保單,也可以全數取回。65歲時,若取消保單也有二十多萬取回,到85歲,取回的多於三十萬(原來的保障額)。
但這種「多重保障」附約,每月卻要多供約$90,而且並不是二十年,是一生的供款到100歲,所以一生所付的保費將會是$75,600(當然,很難得會到100歲的),但無論付了多少,是絕對不能取回分文的。最大問題是所謂的Level Premium是不保証(所有公司的條款都一樣),保險公司有權加。萬一真的出事後,保險公司加價也必需接受,因為那時候肉隨針板上,你不會買到其他的危疾保障。
付出較主單近六成的金錢,而且分文不能取回,也沒有永不加價的保障。而且你有可能終生都用不著,因為主單萬一受保人離世,也可以取得受益,但這附約就半分錢也取不回。怎可能說抵呢?那根本就是個賣點而不是保障,也可以說是種近似意外保險的與保險公司對賭。而且這種「多重保障」附約還有五年的等候期,加上治病期大約三年,要八年後先再受保…….
假設三十萬足夠醫治一次的癌病,買多一份三十萬不就好了嗎?(又或是增額到六十萬)因為萬一發生危疾,你有多於足夠的錢,還有需要這種「多重保障」附約的保障?若你的保額是六十萬,用了三十萬治病,多了的三十萬,以5%的定期計劃儲起來(收息,非風險投資),單是那八年再保期後,就增值到$444,000了,即使「多重保障」附約再保也不過是$330,000。
因此,若有足夠的預算,買多一份危疾,又或是增大保額,遠較這種「多重保障」附約化算得多呢。












